仪器设备溯源总体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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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制定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确认总体要求的仪器设备为:
- 对于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的所有仪器设备。
- 标准物质(参考标准),如:声级校准器、标准砝码等。当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维持环境条件的设施。如:微生物监测的恒温培养箱、用于样品养护的恒温室。
- 用于监控检测工作环境条件设备,如:温度计、压力表、湿度计等。
- 使用基准试剂自配的标准溶液、标准气体等。
2、性能指标应列出需要进行量值溯源参数,即对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的关键量或值,一台仪器可能有几个量值需要控制。
3、量值溯源方式包括计量检定、校准、测试、自校准、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比对实验等。列入“国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的仪器设备必须送至法定计量机构实施计量检定,对于未建立“检定规程”的器具,溯源方式可以通过校准实现;当工作计量器具未“国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目录”时,并且实验室具备从事校准的能力时,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自校准。当在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sI单位进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有证标准物质、实验室比对实现。
溯源周期依据检定/校准证书中给出的有效期或建议给出的有效期确定。
量值溯源机构必须是法定计量机构或通过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当使用标准物质时,应为有证标准物质,量值溯源机构为标准物质生产者。
4、实验室应对对溯源结果进行确认,即对校准证书、检定证书的数据是否满足相应标准或规范以及实验室的使用要求进行确认;当量值溯源通过计量检定实现,检定结果应为“合格”;当量值溯源通过校准实现,实验室应对校准证书中关键量或值的检i见4结果进行确认;根据校准、检定数据判别仪器是否合格能用、降级使用或不能使用。
5、期间核查是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或校准间隔时间内,对仪器设备进行等精度的核查,其目的是降低风险,保证量值溯源的准确。
并非所有的仪器设备均需实施期问核查,主要应针对a.主要或重要的检测设备;b.稳定性差、易漂移、易于老化且使用频率的仪器设备使经常携带到现场检测的仪器设备;d.用环境恶劣的仪器设备。
核查的方式有使用稳定性较好的核查器件(如:法码),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对仪器设备的功能进行核查,或使用两台精度相同的仪器设备进行比对,或用一台精度相对高的仪器核查相对精度低的仪器设备。核查方法的来源:检测标准技术规定中有关要求和方法;仪器设备检定规程(可采用其中需要核查的部分);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标准或供应商提供的方法;对于没有方法来源的仪器设备,可以自己编制作业指导书。
核查的周期,当检测标准或规范、仪器使用说明书中对核查提出明确要求时,应依据检测标准或规范、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频次、周期进行;当检测标准或规范、仪器使用说明书未做要求时,原则上可以在两次检定或校准周期之间进行1次。
6、使用条件应满足检测标准或规范以及仪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振动等。
大型仪器的使用应授权,如:气相色谱、原子吸收、色质联机和等离子发射光谱等;当仪器设备涉及国家相关安全规定时应授权,如:压力容器(高压灭菌锅)。
7、仪器设备维护的要求,一般指特定的维护,主要是针对仪器设备输出的关键量或值产生影响的关键部件进行的维护。维护周期可以依据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控制要求一般指对仪器是否采用特殊的控制要求。如:天平搬动后的必须重新校准或检定、仪器搬动后核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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